证书变更:(取得证书的人员变更,证书在一个有效期内变更不超过两次)
(一)工作单位变更:
1、《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变更申请表》(附件6)、《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
2、原聘用单位离职证明原件一份;
3、新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4、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专业变更
1、《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变更申请表》(附件6)、《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
2、需提供能支持专业变更的学历证、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或教育证明或从事工程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销证书及提交材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在单位应将其证书收回,并由本协会注销或公告注销:
1、不再从事工程监理工作;
2、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严厉处罚的;
3、所监理工程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本人负有较大责任的;
4、伪造或提供虚假个人学历、职称等材料,骗取证书的;
5、伪造、涂改、出借监理人员证书的;
6、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从事监理活动的;
7、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因第2至7条款注销证书的人员,一年内不得参加我省监理业务培训及取证,情况严重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注销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注销申请表》(附件7)一份;
2、证书原件
证书遗失:(证书遗失应及时向本协会报告,申请补发新证。)
遗失补办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申请表》(附件2)或《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申请表》(附件3)、《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
2、遗失声明(应在福建省级报刊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管方网站上刊登声明遗失)复印件一份。
遗失补办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法:
①、企业把《遗失声明》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均提交给市协,再由市协提交给省协,省协收到材料并将电子版的发布在省协网站上 ②、企业在业务培训系统里填写并提交(业务培训系统里有有要求填写“发布媒体名称”、“发布日期”、“发布编号”)。“发布媒体”名称写省协网站的全称,“发布编号”写文件的文号。③、补打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