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鉴〔2016〕11号
各相关企业: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于2016年5月5日-6日在宁德市815中路新华书店九层鸿儒文化培训学校对 “八大员”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上次分期号0920160314004,本次分期号0920160406011)。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考试收费遵照闽价费[2014]273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补考人员名单(分期号0920160314004)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