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筑〔2016〕2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曹百珍等100名考生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闽人社文〔2016〕174号)转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3日
附件:关于2015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曹百珍等100名考生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_最新文件_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