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鉴〔2017〕19号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霞浦县建筑企业参加“八大员”职业能力评价(机考)的请示》(霞建[2017]112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办法》(闽建〔2014〕1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4〕3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的文件精神,同意你局组织福建盈瑞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宝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考生参加2017年6月28日我局统一在霞浦第七中学育贤楼五层电脑室组织举办的 “八大员” 专场考核评价(机考),分期号0920170612014)。
相关事项请遵照附件《霞浦建筑施工企业“八大员”职业能力考核班实施方案》执行。
特此批复。
宁建鉴〔2017〕19号附件二:建筑施工企业“八大员”岗位考核花名册.xls
宁建鉴〔2017〕19号附件:霞浦建筑施工企业“八大员”职业能力考核班实施方案.docx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