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鉴〔2017〕41号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同意在寿宁举办2017年10月份
“八大员”专场考试的批复
寿宁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要求同意在寿宁县开办 “八大员”职业能力考核评价(机考专场)的请示》(寿建[2017]23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办法》(闽建〔2014〕1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4〕3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的文件精神,同意你局组织你县福建源航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考生参加2017年10月11-12日我局统一在寿宁县东区第六中学(寿宁县阳镇登云路1号)四层电脑室组织举办的 “八大员” 专场考核评价(机考),分期号0920170919031)。
相关事项请遵照附件《寿宁建筑施工企业“八大员”职业能力考核班实施方案》执行。
特此批复。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