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鉴〔2017〕56号 |
关于开展2017年第十期
“八大员”考核评价补考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于2017年12月23-24日在宁德市815中路新华书店九层鸿儒文化培训学校对“八大员”岗位证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上次分期号0920171018033,本次分期号0920171204038)。
准考证从2017年12月18日开始打印,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考试收费遵照闽价费[2016]363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市局人事科、建筑业科、建设执业培训中心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