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2018〕23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公布2017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2017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被省厅考评为不合格的宁德市企业有福建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及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漳湾派出所业务用房等11个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通知》要求考评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应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2017版)》第四十三条规定在三个月内整改到位,各地主管部门应对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工程项目顼目经理在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时,责令其接受限期重新考核;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手续。考评不合格企业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针对多个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问题,各县(市、区)住建局和监督机构应高度重视,督促企业和项目做好日常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及时做好标准化月评、季评和年周期自评,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到位。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8〕12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