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j00116-0230-2016-00017 | 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2016-02-01 |
名 称: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的通知 | |
文 号:闽建[2016]1号 | 主题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 |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4 文号:闽建[2016]1号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1869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促进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我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管理水平,省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原《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闽建〔2014〕17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1日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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