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2014]1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闽政文〔2014〕20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4〕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省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24日
附表1-1~6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