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协[2016]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科学、规范地组织和管理宁德市“闽东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充分发挥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全市工程建设整体质量水平,根据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现状,结合近几年“闽东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的实际,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对《宁德市〈闽东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宁德市“闽东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印发,原《宁德市〈闽东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宁建质协[2009]059号)同时废止。2016年度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及以后竣工的项目按本办法施行。
附件:宁德市“闽东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
宁德市“闽东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doc
宁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