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协〔2024〕3号
各申报单位:
为充分发挥品牌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创优,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品质,根据《宁德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评定办法及评定细则》(宁建协〔2023〕21号)文件要求,我会决定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宁德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工程已在协会公布的“宁德市创建市优工程项目库”创建备案登记名单中,且不存在《评定办法》中所列被清理出“宁德市创建市优工程项目库”和不得申报市优工程的情形。
2、申报工程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竣(交)工验收,并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且需在竣(交)工验收两年内申报评定。
二、申报资料:
1、按照宁建协〔2023〕21号文附表2-5《申报宁德市优质工程资料目录》准备材料。
2、以上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送至宁德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收件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阮克辉 联系电话:0593-2977786/13515077392
宁德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元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