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协〔202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2023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定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本着企业自愿原则,针对已创建省优备案但未通过市优评定的,或已评定为市优的基础上且愿意调整为整个小区申报评定的项目,企业应将未创建备案、申报市优的部分单位工程补创建备案和申报。设区市协会汇总后组织协调项目补创建备案、申报市优工作(需重新备案公示)”的要求,经审核“新榕·金水湾(c区)”等6个项目符合补创建市级优质工程备案登记条件,现在宁德市建筑业协会网予以公示(详见http://www.ndsjx.com/)。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至创建工程申报市级优质工程评定或被取消创建工程备案登记资格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创建工程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均可向宁德市建筑业协会反映,宁德市建筑业协会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丁金凤 联系电话:0593-2977786
附件:补创建市级优质工程备案登记项目名单
宁德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3月21日